近日 ,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出炉,在县级市和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,博罗排名全国第44名、全省第三,实现我县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良好开局。博罗此次能够取得佳绩,是举全县之力、集全民之智取得的成果。
2021年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常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,全县上下坚持全域创建、全面创建、全民创建,坚持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两手抓、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双驱动,坚持既要“面子”、更重“里子”,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、成效日益凸显。
据悉,2017年11月,博罗县获评“全国文明城市(县级)”荣誉称号;2020年5月,博罗县被定为全国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重点联系县(市、区)之一,同年11月,博罗县成功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,成功保留“全国文明城市(县级)”荣誉称号;2021年5月,博罗县被定为50个全国乡村“复兴少年宫”建设试点县(市、区)之一。
创建没有终点,文明永无止尽,文明城市一直是博罗人民倍加珍视和呵护的“金字招牌”。接下来 ,博罗将继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质增效,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,让广大市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成色更足。